直接辦理與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有什么區別嗎?哪種方式更快些?
兩種途徑在商標注冊申請審查方面并無差別。其主要區別是發生聯系的方式不同、提交的書件和文件遞交方式稍有差別。
在發生聯系的方式方面,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,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與商標局直接發生聯系;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,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與商標局發生聯系,而不直接與商標局發生聯系。
在提交的書件方面,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,申請人除應提交的其他書件外,應提交經辦人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;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,申請人除應提交的其他書件外,應提交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注冊事宜的代理委托書。
在文件遞交方式方面,申請人自行辦理的,由申請人或經辦人直接將申請文件遞交到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;商標代理機構可以將申請文件直接遞交、郵寄遞交或通過快遞企業遞交商標局,也可以通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商標注冊申請。
在文件送達方式方面,申請人自行辦理的,商標局的各種文件是送達當事人;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,文件送達商標代理機構。
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好處:能全面、準確地填寫商標使用的商品類別與商品名稱,保障了申請質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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